[摘要] 记者近日了解到,11月1日起,《淄博市棚户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将正式实施。经过初步核实,淄博市列入改造范围内的棚户区共有155个,涉及4.4万户居民。
记者近日了解到,11月1日起,《淄博市棚户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将正式实施。经过初步核实,淄博市列入改造范围内的棚户区共有155个,涉及4.4万户居民。
根据该方案,此次棚户区改造的范围包括淄博市城市建成区范围内集中成片棚户区、非集中成片棚户区、城中村改造和城市建成区以外城市规划区以内的国有工矿棚户区。淄博新区城中村改造不列入本方案改造范围,各区县城市建成区范围由市棚户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根据调查摸底和区县上报,经初步核实,淄博市属于上述改造范围内的棚户区共有155个,涉及4.4万户居民,住宅建筑面积340万平方米。上述棚户区计划在2017年前基本改造完毕。
方案中还特别提及,要充分尊重群众意愿,支持棚户区居民采取适当方式参与棚户区改造项目的方案制定、户型设计、工程招标、施工管理等全过程。鼓励棚户区居民以业主委员会为载体,通过自治方式组织签订房屋补偿安置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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