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用全家人半辈子的积蓄买个新房,本来应该是一件十分幸福的事情,老百姓交了钱签了合同,以为万事大吉,只等安心入住了——殊不知业主与开发商之间旷日持久的拉锯战才刚刚开始:霸王条约、定金纠纷、逾期交房、规划改变、产权证纠纷、房屋质量纠纷、物业纠纷……各种纠纷,让购房者们“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
淄博建业城市花园暖气阀门缺陷 改造要居民买单
张店区建业城市花园小区,因为少数居民不交暖气费,供热公司要对住户的暖气管道重新进行改造,将原本在室内的管道移到室外,参加改造的住户要交几百元到上千元不等的费用,有居民质疑,当初供热公司阀门放置位置有问题,现在改造再让住户出钱不合适。
据了解,现在大约有80%的住户交了改造费用。在建业城市花园分户改造的收费处,记者看到,各户型的改造费用从760元到1350元不等。华力供热公司的工作人员表示,不交改造费的住户不会给他们供暖。以后再想改造,就不再享受这一次的优惠价格了。
一位居民告诉记者,她家交了900多元的费用,“这个改造费不知道该不该我来出”。
建业城市花园业主委员会财务处表示,他们只管着收改造费,至于这笔费用该由谁出也不清楚。
50多业主交了意向金8个月 龙泽苑至今未动工
前段时间有市民反映,他在市高新区龙泽苑小区购买的房子距合同规定的开工日期已超期5个月,开发商山东荣嘉置业有限公司却迟迟未开工,包括成先生在内的50多户业主要求退款却遭到一再推脱。
5个月未开工,开发商却拒绝退款
市民成先生2012年12月和另外50多户业主一起同山东荣嘉置业有限公司签定了《购房意向书》,并缴纳了购房意向金及储藏室费用共计14.5万元钱。
记者从成先生提供的《购房意向书》上看到,第五条对开工交工日期有着明确的约定。“本项目交付首付款后三个月内开工建设”,第六条的违约责任中也清楚的 写道:“甲方承诺,开工建设时间、竣工交付使用时间延期三个月内,甲方按购房者的全部已付房款延期时间和每天万分之二的标准支付违约金,超过三个月, 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按上述标准支付违约金外,同时返还乙方全部已交房款和同期银行贷款利息。”
“合同规定的开工时间已经过去5个月了,按理说我们有权解除合同,现在我们要求房产商退款,但他们却百般推脱,拒绝退款。”成先生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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